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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刘军锋律师 刘军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,现为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主任。从事律师工作十来年期间,潜心钻研律师业务,通过亲自代理大量案件,积累和炼就了综合型、全方位处理重大、复杂、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,能够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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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刘军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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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3201110047609

执业律所: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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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动态

如何进行民事诉讼代理

1、诉讼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。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。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。
  当事人、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。律师、当事人的近亲属、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、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,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。

  2、委托他人代为诉讼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。

  3、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,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。

  4、委托应当明确、具体,在授权委托书中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,必须有您的特别授权。如果变更或者解除,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。

  5、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,依法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。

  6、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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